6月27日,廣東省能源局發布關于2022年度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補貼資金分配計劃的公示,公示期從2023年6月27日至7月3日。
公示總金額為2.54億元,其中廣州:6727萬元;佛山:2792萬元;東莞:1725萬元;惠州:1509萬元;中山:1091萬元;珠海:1708萬元;江門:639萬元;肇慶:570萬元;汕頭:725萬元;揭陽:665萬元;潮州:335萬元;汕尾:495萬元;茂名:555萬元;湛江:834萬元;陽江:468萬元;韶關:706萬元;清遠:1338萬元;梅州:530萬元;河源:1254萬元;云浮:634萬元;廣東電網公司(粵易充平臺):100萬元。
原文如下:
廣東省能源局關于2022年度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補貼資金分配計劃的公示
為進一步支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按照《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能源局關于印發省能源局經管節能降耗和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粵財工〔2020〕40號)有關要求,我局根據各地市(不含深圳市)、省交通運輸廳報送的建成投運、驗收合格并于2022年取得粵易充平臺接入證明的公共充電樁數量和額定功率數,按照“鎖定預算、總額控制”原則,采用因素法切塊,編制了我省2022年度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補貼資金分配計劃。本次分配總金額為2.54億元,涉及我省20個地市(不含深圳市)和廣東電網公司粵易充平臺,現將資金分配計劃予以公示(見附件)。
2022年我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補貼標準為珠三角地區直流樁不超過200元/千瓦、交流樁不超過40元/千瓦,粵東西北地區直流樁不超過300元/千瓦、交流樁不超過60元/千瓦,高速公路充電樁參照珠三角地區補貼標準執行。實際補貼標準根據補貼資金總量進行折算。2022年對粵易充平臺補貼100萬元。
公示期從2023年6月27日至7月3日。對公示內容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向省能源局反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和反映事項證明材料等;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單位真實名稱(加蓋公章)、聯系人、聯系方式和反映事項證明材料等。
受理單位:廣東省能源局(電力處)
聯系電話:020-83138595
電子郵箱:nyjdlc@gd.gov.cn
郵政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中路305號10號樓808房(510031)
附件:2022年度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補貼資金分配計劃
廣東省能源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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