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深圳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有序充電和V2G雙向能量互動技術規范》,將于2023-07-01開始施行。
據了解,深圳市至2025年, 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到100萬輛左右,累計建成公共網絡和專用網絡快速充電樁4.3萬個左右,基礎網絡慢速充電樁79萬個左右。
規范中提到,有序充電交流充電樁應滿足以下要求:a) 響應速度要求:充電設備接收到指令后在10s內達到功率調節目標值,在接收功率調節指令 之前,充電功率為0的情況下,響應速度不做要求;b)調節精度要求:調節后充電功率與調節目標值的偏差不超過±0.5kW;c)功率調節范圍:最低可調節功率目標值不大于1.5kW。
當電力系統發生短路故障引起電壓跌落時,V2G充放電設備注入電網的動態無功電流應滿足以下要求:a)自并網點電壓跌落的時刻起,動態無功電流的響應時間不大于30ms;b)自動態無功電流響應起直到電壓恢復至0.85(p.u.)期間,V2G充放電設備注入電力系統的動態無功電流實時跟蹤并網點電壓變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