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潭綜合實驗區城市配電網供電能力提升-共享儲能電站項目(一期)儲能區PC工程流標公示。
公示的四家投標人為許繼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山東電工時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科華數據股份有限公司(聯合體:福州億興電力工程有限公司)、比亞迪汽車工業有限公司(聯合體:平高集團有限公司)評審結果都不合格,不合格原因都顯示“擬派出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實質性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響應性評審不合格”。
根據此前招標公告要求,投標人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備電力監管機構核發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許可類別和等級(同時具備承裝類、承修類、承試類四級及以上),且具備有效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據了解,該項目招標人為平潭綜合實驗區儲能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規模120MW/240MWh,位于福建省福州市平潭綜合實驗區。本項目建設范圍為共享儲能電站項目的儲能區域,主要包含120MW/240MWh(電池標稱容量)儲能系統。
該招標要求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的前5年內承接過單個項目容量50MWh及以上的磷酸鐵鋰電化學儲能系統供貨業績(至少包含儲能電池、PCS),且累計合同業績不低于100MWh。招標控制價為人民幣295749599元,并且要求“技術投標人承諾本項目擬采用的儲能系統效率>93.5%(直流側,不含自用電損耗)”。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
(1)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營業執照。
(2)投標人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備電力監管機構核發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許可類別和等級(同時具備承裝類、承修類、承試類四級及以上),且具備有效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家數不超過2家,聯合體各方必須簽定聯合體協議書,并將聯合體協議隨投標文件同時提交。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至少應具有儲能電池單體、電池管理系統(BMS)、儲能變流器(PCS)產品之一的自主研發及生產能力,需提供具有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或中國計量認證(CMA)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或產品認證。
其他要求
(1)投標方案所采用的儲能電池需提供電池生產廠家對本項目的授權書,并加蓋投標人及電池生產廠家公章(儲能電池生產廠家參與本項目投標的可無須提供授權書)。
(2)本項目要求采用統一品牌的磷酸鐵鋰儲能電池,單體容量規格要求不小于280Ah,到達現場的電池下線時間需小于3個月,嚴禁使用庫存電池和梯次利用電池。
(3)投標方案所采用的儲能電池、電池管理系統、儲能變流器等主要設備應滿足相關標準規范要求,通過具有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或中國計量認證(CMA)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的型式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