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何讓居民有意愿在居住建筑屋頂建設光伏?
“在樓頂安裝會不會導致樓下漏水?”“光伏板造得很高,離房屋邊緣很近,是否有危險?”
建筑光伏對推動節能減排、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上海推動新建居住光伏規模不斷擴大。不過,記者了解到,部分在建小區和已建小區在推進光伏設施時遭遇了一定阻力。推動居住建筑屋頂建設光伏存在哪些難點,如何讓老百姓用得安心、放心?近日,解放日報·上觀新聞記者展開了實地走訪。
新房樓頂鋪滿光伏板,面積高度上都超出預料
2023年3月,位于楊浦區眉州路1055弄保利越秀·和樾天匯項目開盤,認購價11.5萬元每平方米。在業主沈女士印象中,項目銷售的沙盤模型上的10幢樓樓頂都設計了光伏設施,并提示“屋頂光伏僅做示意,以實際交付為準”。而光伏板也并不在開發商列明的紅線內不利因素中,于是并沒有太關注。
今年10月,眉州路1055弄有業主注意到部分屋頂大面積光伏設施的落地效果,不管在面積和高度上都超出了預料,“光伏板已經搭建到屋頂邊緣。”在業主無人機“監工”中,光伏建筑采用在他們看來更為節省的結構膠裝方式,擔心抗風能力不夠強。滿屋頂的金屬立柱和黑色面板更令業主覺得“拉低”了住宅顏值。
眉州路1055弄正在建造的光伏組塊。
11月26日,記者實地走訪,從高處看眉州路1055弄項目,工人正在加緊焊接光伏板立柱。絕大多數頂樓的西面、北面直到東面,甚至頂樓上方的二層平臺都已搭建了光伏板,傾斜角度基本在30度以上。為了與二層平臺“拉平”,部分西面光伏板用搭建的金屬框架結構抬高,金屬桿嵌入水泥墩進行固定。記者數了數,48塊或72塊拼接而成大型光伏組塊不少,組塊邊界幾乎都與樓頂邊緣齊平。
眉州路1055弄新房項目樓頂的光伏設施。
依據2021年3月發布《建筑太陽能光伏發電應用技術標準》,光伏方陣水平面不應超出建筑物立面或者屋面,宜利用女兒墻等建筑構造對光伏組件安裝中影響感觀的凸出部位進行適當圍擋。其最高點與屋頂面之間高差不應超過1.5米。而在眉州路1055弄項目樓頂西面、東北角都沒有足夠高的圍擋,部分光伏位置的最高點與屋頂面也明顯超過了1.5米的高度。小區業主對照同價位其他樓盤,看到了不同的做法:有的用玻璃幕墻圍繞著樓頂一圈,有的用金屬格柵作為圍擋以美觀樓頂外立面。業主們據此多次向開發商提出整改建議,但沒能得到明確回應。
眉州路1055弄新房項目樓頂的光伏設施。
對此,記者聯系眉州路1055弄項目相關建設方,對方書面答復稱:本項目光伏施工均屬于按圖施工,關于客戶反饋的屋面光伏板高度的情況,本項目光伏部分的設計依據引用規范、現行的必須執行的施工驗收規范中未涉及光伏安裝高度的要求。為更好地服務業主,針對光伏問題項目會做專題研究,結合功能要求,將做局部優化或者遮擋,滿足功能的同時兼顧美觀。業主湯女士為此感到困惑:現行的技術標準明明有高度限制的規定,為何開發商認為不必執行?
老小區增建光伏設施被反對,安全疑慮亟待回應
不僅是新房項目,存量住宅屋頂的光伏開發也在上海試點。11月20日,一則關于在樓頂安裝光伏設施的意見征詢告示令靜安區四和小區業主群里炸開了鍋。告示提到,通過在小區5棟樓的水泥屋面區域安裝光伏用以增加小區公共收益,共計369塊光伏板,利用面積約2380平方米。據稱,安裝后前5年的收益可達百萬元。四和花園是建于1995年的老小區,24層的塔樓,兩梯十戶,出入樓道昏暗。在頂樓,有四塊不同朝向的平頂,平時除了零星的通風口,主要是居民晾曬衣物和鍛煉的地方。
四和花園高層樓頂。
“可能有80%的居民反對。光伏設施帶來的補貼是給物業公司用電或者是公共用電的,對大樓居民本身沒什么獲益。”有業主告訴記者,比起未知的收益,許多顧慮沒辦法消除。前不久,頂樓剛剛完成樓頂防水設施的更新修復,平臺鋪設了5厘米厚的水泥層。有頂樓居民擔心:“光伏系統設備的重量是否可能對樓頂結構安全造成影響?”“安裝的支點,能不能保證防水層的安全?”小區內老齡人口大,對光伏設備帶來的影響接受度低,“光伏電池板是否就像充電寶、電瓶類似的功能存在不穩定性?”還有業主認為,光伏都是租賃設備,權屬在某家新能源公司,如果公司倒閉,后續維護、修理和糾紛處理可能難以得到保障。業委會與業主代表、居委會三方座談后,最終尊重居民的意見,否決了安裝光伏板的想法。
四和花園樓頂安裝光伏設施的意見征詢告示資料。
知情人士告訴記者,光伏板設施是小區美麗家園項目中附帶的可選項目,項目建設方也是得到政府推薦,建設資質和能力上應該有所保證。光伏設施主要是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政府給予的補貼可以作為公共收益的一部分。但很多技術層面的問題,居委會和業委會都無法做出權威的答復,業主對新技術的接受度也比較低,“說明推行時機上并不合適。”
專家:光伏安裝企業執行“終身維保”制
實際上,鼓勵有意愿的居民利用存量居住建筑屋頂建設戶用光伏,推進實施多產權存量居住建筑光伏試點是近期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推廣“光伏+”工程中提到的重點事項之一。
上海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原副總工程師龔春景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2021年3月發布《建筑太陽能光伏發電應用技術標準》對于本市既有建筑加裝光伏設施提出了高度限制要求,對于新建住宅上光伏設施的高度標準沒有限制性要求,一般由開發商根據工程情況統籌到建筑整體設計中。第三方專業機構也會對新建建筑安全性進行審查和驗收。
他強調,無論是新建還是既有建筑,光伏安裝企業都是第一責任人,執行“終身維保”制。企業對于光伏設置布局點位的選擇通常較為慎重,對于屋頂的承壓抗震、防滲漏水以及高空墜物風險都會做全面評估。如果建筑防水等存在的問題比較難解決,或修復后存在反復發生的風險,導致后期運維成本過高,就會放棄在該點位布設光伏。
在《關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可再生能源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中,上海也要求地產企業組織光伏工程驗收并出具竣工驗收報告,書面承諾光伏系統具備自動斷電功能,并與建筑本體牢固連接,保證結構安全、防火安全和不漏水不滲水。記者查閱也發現,居住光伏建成后,相關的合作模式、備案流程和運維事項均有細化的規定。
龔春景提到,當前,光伏設施進入既有高層住宅的比例很低。一方面,樓頂是公共區域,屬于共有產權,需要得到所有業主的同意,通過難度很大;另一方面,樓頂面積相對不大,收益總額不會很高,因此對于企業來說“性價比也不高”。在新房項目中,光伏設施作為配套設施嵌入在公共區域內,小區業主多數抱著不浪費資源的原則而嘗試投入使用。為此,他建議,新小區的業主代表可以開發商互相協商,互通有無,對光伏設施的安全性進行充分的溝通和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