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碳排放權市場(以下簡稱“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順利收官后,我們調研走訪發現,履約任務最重的山東省和核定應履約發電企業數量排名第二的江蘇省,均取得顯著降碳成績,大排量小機組作為降碳重要力量,數量也呈下降趨勢。但部分發電企業在信息披露上仍存在未披露、披露不及時和披露質量不高的情況。”環保機構組織自然田項目官員熊一璇在日前舉辦的《重點區域山東江蘇煤電降碳調研和倡導報告》(以下簡稱《報告》)發布會上稱。
從首個碳市場履約周期可以看出,總體配額履約率達99.5%。與此同時,督促發電企業及時、合規、高質量地披露排放表,提高披露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十分迫切。
青悅環保信息技術服務中心項目總監張英豪建議:“未來,生態環境部門、碳排放單位、碳核查技術服務機構應當更加關注公開信息,確保信息公開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 披露率提升
山東、江蘇是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內的煤電裝機大省,裝機總量分別為1.03億千瓦、7921萬千瓦,是碳排放集中地區,履約壓力大。在第一個履約周期內,其煤電降碳情況成為觀察全國碳市場效果的樣本。
就披露率來看,山東和江蘇的披露率均有提升,且兩省均呈現出一定的改善趨勢。“部分發電企業之所以未能按時公開信息,也是由于第一個履約周期內,企業對于公開排放表的業務能力不夠熟練所致,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新冠疫情及網站本身存在的技術障礙影響。”熊一璇說。
在信息披露質量方面,山東和江蘇核定履約發電企業披露的低位發熱量檢測信息完整度均較高,問題比例低于8%。更多企業對履約工作越來越重視,乃至委托第三方編制碳排放報告。
熊一璇指出,在實踐中,大企業具有完善的管理,通常會有專人負責碳排放履約相關工作,進行規范檢測與月度存證。“而小企業在這方面則缺乏經費和經驗,通常采用缺省值,導致其配額存在缺口。”
據了解,以山東省信發集團控股的聊城鑫源集團有限公司為例,該單位2020年排放量全國最高,然而該集團在兩年間實現的碳盈余總量為1759萬噸,在碳市場成為賣方。
這意味著發電行業或將長期維持大體量發電企業碳市場獲益、配額缺口小發電企業買單的局面。“這一特點,決定了中小發電企業機組難有根本性改變,碳排放量難以大幅度減少,面臨著長期作為買方和難以進一步節能降耗的困境。” 熊一璇說。
●● 加強有效監管
記者注意到,山東、江蘇兩省未完成履約的均為小機組企業。《報告》指出,山東公布的6家未完成履約企業的配額缺口共計110.55萬噸,但累計處罰僅13.81萬元;江蘇公布的2家未完成履約企業的配額缺口共計16.57萬噸,累計處罰只有5萬元。
“以收盤價計,應清繳缺口配額金額與處罰金額之間,分別有430多倍和170多倍的差距。處罰力度與違法程度不匹配。”熊一璇認為,“目前,我國未清繳的平均處罰金額僅為0.105元/噸。同樣的情況,在歐盟,企業將會被處以100歐元/噸的罰款。”
中華環保聯合會碳普惠專委會碳減排標準組組長顏磊表示,碳市場屬于政策性市場,也受經濟環境影響,主要目的之一是促進重點排放單位節能減排。“它的管控主體或者第一要務,是通過獎優淘劣讓那些高排放的企業真正的采取低碳措施。碳市場制度的設計,尤其是履約獎懲機制的制定,決定它能否實現上述目標。”
“除主管部門的有效監管,社會公眾的參與也是有益的補充,尤其是在碳市場信息披露機制不完備的情況下,需要公眾的監督以良性互動的方式,促進碳市場發展。” 顏磊建議。
●● 提高履約能力
“發電企業可以主動對機組進行節能降耗改造,管控煤炭消耗,以便在碳市場獲益。中小發電企業可以通過參加培訓等方式提升履約能力,消除政策信息差。” 熊一璇建議。
“在燃煤電廠的優勢還無法替代時,管控燃煤電廠的煤炭消耗,提升效率減少碳排放,對機組進行節能降耗改造,可以在碳市場上爭取更多主動性,通過碳市場交易獲利。”熊一璇說。
某不愿具名業內人士表示,穩步推進300MW以下運行年限久、污染大、能耗高的大排量小機組淘汰工作十分必要,也非易事。“應該盡量改變淘汰關停的煤電機組關而不拆的局面,優化本地發電企業機組結構,減少本地發電行業二氧化碳排放。同時關注單機容量在10MW以下超小機組的的情況,對符合淘汰條件的機組應關盡關,發揮能效較優小機組的調峰優勢。”
從配套政策支持來看,碳市場目前僅有《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作為最高級別的監管依據,監管效力及力度較弱。“長期來看,還需要系統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體系支撐,以便更有力度地監管重點排放單位的履約行為,提升中小發電企業履約能力。促進發電行業實現‘雙碳’目標。”熊一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