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視察甘肅時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持續加強煤質管控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州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的部署要求,經市政府研究決定自即日起到2023年供暖期結束期間,開展煤質管控“清朗行動”行動。在全面分析研判和意見征求的基礎上,制定了該《方案》。
二、文件依據
《方案》主要根據《2023年臨夏州煤質管控“清朗行動”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及要求。
三、主要內容
該《方案》共分三個部分,第一部分為工作目標,第二部分為重點任務,第三部分是有關要求,并結合工作開展情況,細化出了17條具體任務。
第一部分明確了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開展煤質管控工作的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按照中央和省州市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煤質管控長效機制,有效解決煤煙型污染問題,最大限度降低散煤使用對大氣環境質量造成的不利影響,促進全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第二部分為重點任務。一是要嚴格執行標準;二是要持續加強執法檢查力度,要對煤質管控工作提早部署,提前采取措施,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厲打擊;三是健全完善煤炭進銷貨臺帳;四是嚴格儲煤場地環保設施;五是加大煤質檢測力度;六是全面準確核實各領域煤炭用量底數;七是嚴厲打擊煙煤“倒灌”問題;八是進一步優化煤炭經營網點布局;九是強力推廣環保型煤;十是健全完善日常網格巡查機制;十一是明確行業部門監管職責;十二是認真執行燃煤補貼政策;十三是加快清潔能源項目實施;十四是規范用煤單位采購渠道;十五是研判供需形式,增加市場煤炭儲備;十六是加大不合格煤炭處置力度;十七是強化宣傳引導。
第三部分為有關要求。一是加強組織領導,要健全完善工作協調推進機制,統籌推進煤質管控和整治工作;二是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強化督查檢查,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四是嚴肅追責問責,對工作滯后、落實不到位相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通報批評、約談、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