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省能源局印發關于廣東省獨立儲能電站建設規劃布局指引的通知。
文件強調,要以滿足電力系統調節需求為導向,引導獨立儲能電站科學布局建設,重點在新能源富集送出區域和負荷中心區域布局建設。鼓勵引導社會投資主體優化獨立儲能項目選址布點,合理確定建設規模。
布局原則:
(一)需求導向,適度超前。儲能電站布局運營應以滿足電力系統調節需求和新能源發展為導向,服務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做好規劃統籌,適度超前發展,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促進清潔能源消納。
(二)分層分區,區域調節。獨立儲能電站以服務區域電力系統調節需求為主,其充放電量不宜遠距離輸送,宜分層、分區接入電網,就地滿足電力系統調節需求,實現功率支撐、削峰填谷。
(三)儲網協調、合理接入。以電力系統規劃為基礎,結合擬接入區域的負荷特性、電源結構、網架發展,合理確定儲能電站建設容量、接入電壓等級及接入點,確保儲能對電力曲線、系統調節性能等起到優化作用。
布局指引:
(一)新能源富集地區。為近區新能源提供租賃服務,使新能源場站具備國家和行業標準要求的裝機容量10%的一次調頻能力,保障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為新能源增加電量時移調節能力。獨立共享儲能電站接入點應在新能源場站公共并網點或有多個新能源場站接入的公共匯集點,單個項目規模可在3-15萬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