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經(jīng)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印發(fā)了《關于重慶市2023年度充換電基礎設施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政策提出,對提供共享換電技術服務,且實際運營兼容多品牌多車型的換電站,按換電設備充電模塊額定充電功率,給予3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巡游出租、網(wǎng)約出租、郵政快遞、城配物流換電站最高不超過50萬元/站,城市環(huán)衛(wèi)、渣土運輸、港口作業(yè)、干線物流換電站最高不超過80萬元/站。
政策明確,對單站平均每月?lián)Q電次數(shù)達到5000次以上且平均每月?lián)Q電電量10萬度以上的巡游出租、網(wǎng)約出租、郵政快遞、城配物流換電站,給予30萬元/站的一次性運營獎勵;對單站平均每月?lián)Q電次數(shù)達到500次以上且平均每月?lián)Q電電量5萬度以上的城市環(huán)衛(wèi)、渣土運輸、港口作業(yè)、干線物流換電站,給予30萬元/站的一次性運營獎勵。
鼓勵打造集充(換)電、儲能、智慧停車等多元化服務業(yè)態(tài)共生,并配備便民休息設施的體驗中心。按照充電模塊功率,對體驗中心內建成的平均單槍功率不低于120千瓦的公共快充樁給予200元/千瓦、對平均單槍功率不低于350千瓦的大功率充電樁給予400元/千瓦,對換電站給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補貼。






